□本報記者郭宏鵬黃輝
  本報通訊員江永平
  2013年3月14日,王某因李某在其耕種的土地上種植作物,遂到李某家進行交涉。然而,沒說幾句話,雙方就爆發激烈爭吵,雖然沒動手,但也驚動了四鄰,後在他人勸解下,王某離開了李某家。當晚,李某因身體突感不適,送往醫院治療過程中因高血壓腦出血導致死亡。
  事後,法醫對李某的死因作出了司法鑒定,認為高血壓腦出血是致被鑒定人李某死亡後果的主要原因,與他人發生糾紛是本次高血壓腦出血的誘發因素,被鑒定人的損傷參與度為三級(75%)。
  李某家屬向王某索賠未果後,訴至法院。
  江西省峽江縣人民法院對此案審理後認為,死者李某雖因自身疾病去世,但王某在明知李某年老體弱、腦部有病做過手術的情況下,為鄰裡瑣事與其爭吵,其與李某之間的爭吵行為是導致李某死亡的誘發因素。法院綜合案情後,一審判決認定王某在李某死亡過程中的損傷參與度為25%,判令其賠償死者家屬3萬餘元。
  (原標題:白天大吵晚上發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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